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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肥规复征收增值税 纳税申报要精确

人气: 发表时间:2015-10-21 12:13【

  阐明:甲公司属于小局限纳税人,不需要对库存化肥举办单独核算,统一按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甲公司9月应申报缴纳增值税2400元〔(51500+30900)÷(1+3%)×3%〕。

  2.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分另外全部进项税额×(当期浅易计税要领计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当期全部营业额)=70000×〔412000÷(1+3%)+300000〕÷〔412000÷(1+3%)+791000÷(1+13%)+300000〕=35000(元);

  2.浅易计税步伐应纳增值税=206÷(1+3%)×3%=6(万元);

  〔例2〕乙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单独核算库存化肥的销售额。2015年9月,销售8月31日以前出产的化肥含税价412000元,销售9月1日今后出产的化肥含税价791000元,销售其他免征增值税的货品含税价300000元。同时,乙公司当月认证抵扣进项税额70000元,且无法分别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乙公司应如何申报缴纳增值税?

  阐明:按照财税〔2015〕97号文件划定,化肥属于打消出口退(免)税的货品,其出口视同内销缴纳增值税。其库存的化肥可按浅易计税要领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丁公司9月应纳增值税计较进程如下:

  精确填报

  4.当期应退税额=0;

  别的,要把稳入口化肥征收增值税的名称及税号。按照《财务部、海关总署、国度税务总局关于对化肥规复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90号)划定,下列入口化肥需要缴纳增值税:肥料用硝酸钾,税号为28342110;其他氯化钾,税号为31042090;硫酸钾,税号为31043000;含氮、磷、钾三种肥效元素的肥料,税号为31052000;磷酸氢二铵,增稠剂,税号为31053000;含磷、钾两种肥效元素的肥料,税号为31056000.

  3.销售9月1日今后出产的化肥应纳增值税=791000÷(1+13%)×13%-(70000-35000)=56000(元);

  应税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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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浅易计税步伐进项税额转出=当期无法分另外全部进项税额×(当期浅易计税要领计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当期全部营业额)=206÷(1+3%)÷〔206÷(1+3%)+800+113÷(1+13%)+300〕×119=17(万元);

  〔例1〕甲公司属于小局限纳税人,2015年9月销售8月31日以前购进的化肥51500元,销售9月1日今后购进的化肥30900元,销售其他免征增值税的货品20600元。该公司应如何申报缴纳增值税?

  (1)不得抵免的税额=300×(17%-15%)=6(万元);

  3.当期内销货品应纳增值税=800×17%+113÷(1+13%)×13%-(119+10-23)=43(万元);

  4.9月应纳增值税=12000+56000=68000(元)。

  6.当期应申报缴纳增值税=6+43=49(万元)。

  1.销售库存化肥应纳增值税=412000÷(1+3%)×3%=12000(元);

  自2015年9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和入口化肥统一按13%税率征收海内环节和入口环节增值税。10月1日~22日,是化肥规复征收增值税后的第一个征期,纳税人需要掌握应税范畴,单独核算库存化肥,精确举办纳税申报。

  5.当期出口货品免抵税额=300×15%=45(万元);

  1.进项税额转出=6+17=23(万元);

  假如9月甲公司销售8月31日以前购进的化肥8240元,销售9月1日今后购进的化肥10300元,提供营业税项目营业额20600元,甲公司当月增值税应税项目标销售额以及营业税应税项目标营业额都不高出3万元,增值税和营业税全部免征,当月申报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均用零暗示。

  〔例3〕丁公司属于自营出口出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出口化肥和其他货品,能单独核算库存化肥的销售额。2015年9月,内销货品销售额800万元(不含化肥出口),销项税额136万元。出口化肥折合人民币319万元,个中8月31日以前出产的化肥含税价206万元,9月1日今后出产的化肥含税价113万元。同时,当月出口其他货品销售折合人民币300万元,出口货品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率为15%.已知2015年9月认证抵扣进项税款119万元,但无法分别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上期期末留抵税额10万元。丁公司当月该如何申报缴纳增值税?

  《财务部、国度税务总局关于对化肥规复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增补通知》(财税〔2015〕97号)划定,纳税人2015年8月31日前出产或购进的尚未销售的化肥,自2015年9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的库存化肥,答允选择凭据浅易计税要领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需要留意的是,自2015年9月1日起,农夫专业相助社向本社成员销售化肥的,也要按划定缴纳增值税。别的,纳税人要单独核算库存化肥的销售额,未单独核算的,不得合用浅易计税要领。

  单独核算

  《国度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门货品征税范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划定,化肥,指化学和机器加工制成的各类化学肥料。化肥的范畴包罗:化学氮肥、磷肥、钾肥、复合肥料、微量元素肥和其他化学肥料。

  对支付口的化肥,视同内销缴纳增值税。在8月31日前出产或购进的尚未销售的化肥,自2015年9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答允按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出口日期,以出口货品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阐明:乙公司能单独核算库存化肥的销售额,库存化肥可按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但9月1日今后出产的化肥应按13%税率缴纳增值税,同时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举办分摊。乙公司9月应纳增值税计较进程如下: